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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92等文件及南省相关会议精神,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5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及面试小组,在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各项工作,并加强对学院各专业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2.学院成立个面试小组,每个面试小组评委五人,组长为学科带头人,成员均具有硕士研究指导教师资格。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研究生复试有关规定,负责确定复试面试内容及形式,拟定本专业复试的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评定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提交学院工作小组审核。

3.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研究生考试的,须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

4.学院成立复试秘书组,由秘书及助理复核复试分数。

三、复试名单生源及条件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需达到教育部划定的二区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含总成绩、单科成绩要求)。

2.复试名单确定

实行差额复试和名单遴选按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要求,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我院各专业研究生复试差额比例限定在150%,按初试总成绩(含加分)由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成绩相同的,按照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数学、外语、政治单科成绩顺序依次由高到低确定生源排名。合格生源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专业按实际合格生源人数确定复试名单。

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与正常上线考生一起,按照上述规则遴选。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复试名单按照《海南师范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方案》执行。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直接进入复试。

不接受破格复试。

考生因个人原因申请放弃复试资格的,须由考生本人及时联系学院,并做出放弃声明。

调剂生源

我院严格按学校统一部署,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调剂工作。预计48日起,我院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研究方向)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陆续开展调剂工作,期间若调剂招生计划一旦完成,我院将停止调剂工作。

我院调剂缺额信息及调剂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以学校研究生学院官网届时公布为准。调剂复试参照本细则执行,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不再组织调剂复试工作。

四、复试形式与安排

(一)形式

实行现场笔试和面试。

(二)复试时间(初步安排,最终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

专业

复试时间

地点

备注

物理学

325日上午9:00~11:00

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502

一志愿笔试

物理学

325日下午13:00~20:00

物理楼201

一志愿面试

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

325日上午9:00~11:00

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502

一志愿笔试

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

325日下午13:00~15:00

物理楼107

一志愿面试

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325日上午9:00~11:00

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502

一志愿笔试

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325日下午      1500~17:00

         物理楼107

一志愿面试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

325日上午9:00~11:00

南校区田家炳教学楼502

一志愿笔试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

325下午17:00~19:00

         物理楼107

一志愿面试

(三)内容

1.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掌握的知识结构、思维与反应、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外语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其中:

1)大学本科学习情况及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满分为80分。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与考核,满分为20分。

3)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2.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满分100分)

1)物理学专业复试笔试科目“高等数学”;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复试笔试科目“应用光学”电子信息(新一代信息技术)复试笔试科目“通信原理”;电子信息(控制工程)复试笔试科目“电力电子技术”;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复试笔试科目“C语言程序设计”。

2)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

专业

复试程序

物理学

 高等数学笔试,2小时100

 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

应用光学笔试,2小时,满100分。

电子信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通信原理笔试,2小时,满100分。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

                            电力电子技术笔试,2小时,满100分。

电子信息(人工智能)

                            C语言程序设计笔试,2小时,满分100分。

五、录取

(一)成绩折算

考生复试总成绩与入学考试总成绩均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各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40%+专业知识与能力测试成绩×60%

2.入学考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成绩核算无误后,经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签署意见上报研究生学院,并需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拟录取名单,根据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合格生源中,按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小于等于招生计划数的专业,如对第一志愿考生做出不录取决定,须有复试小组成员联合签名的书面说明材料,并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同意)。

(三)录取工作相关说明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任一科低于60分;

4)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待录取经我院多次提醒仍未确认的。

5)多次参加复试,已被其他院校列入拟录取名单;

6)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

7)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

2.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和非定向,拟录取为定向的考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3.考生与用人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档案调取、协议签订问题造成无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4.所有录取的非定向全日制考生需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5.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复查贯穿整个招生环节,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任何阶段(环节)一经确认属实,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相关工作制度

1.严格复试纪律,要求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或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当年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硕士研究生考试的,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本年度研究生招生各项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及申诉渠道

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与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由考生本人在复试与录取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实名提交书面申诉材料。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进行复议。非考生本人实名提交的申诉材料不予受理。

咨询及申诉渠道电话0898-65882863569082069@qq.com

通讯地址海南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单位)571158

  1. 其他事项

本细则解释权归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研究确定。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以及《海南师范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执行


                                                                                       海南师范大学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319




发布时间:2025-03-21 22:44:51    浏览次数: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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