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货物(服务)建设项目科学性可行性论证报告(附件1)以及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附件2)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如有异议,请联系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898-65882863。
附件1:海南师范大学货物(服务)建设项目科学性可行性论证报告.pdf
附件2: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配置计划表.pdf
海南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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