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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2025年4号文件



课程建设是专业建设的重要部分,是人才培养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知识结构、能力素养和未来发展,其手段需结合教育目标、学科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注重系统性和创新性。为提升学院整体教育教学质量和规范管理,学院制定课程建设管理办法(政策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提出“以本为本”,推动高校资源向本科教育倾斜,加强一流课程建设(如“金课”计划),淘汰“水课”,提升课程挑战度。《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该文件强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动课程内容更新,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全面提升本科教育质量

  1. 指导思想

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 建设意义

1.持续提升课程质量。通过专人负责,确保课程建设的系统性和连续性;促进教学资源整合与更新,适应学科发展需求。

2.教师责任得到强化。通过明确权责,增强教师的教学投入与创新动力;通过团队协作,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与协作意识。

3.教学保障更加规范。通过统一教学标准,减少不同教师授课的随意性;通过完善质量监控,形成“建设-评估-改进”闭环。

三、工作要求

(一)组建课程团队

以系为单位,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根据,各系将专业课程的建设任务落实到人为举措,实行课程团队管理制。

1.所有现开设专业课程均须设置课程负责人并成立课程团队。

2.课程团队由负责人、骨干教师、参与教师组成。

课程团队负责人由系主任推荐,经学院教学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发文任命(聘任,聘期:三年),课程负责人通常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教师担任。

团队骨干和成员由教师申请、负责人选用提名,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后建档实施。

新入职教师(不含调入)不作为课程团队固定成员,三年内轮岗参加各课程教学,轮岗期间作为所授课程团队临时成员参与课程建设。期满后作为固定成员选择参加4门以下课程团队。

3.每位教师最多可担任三门专业课程负责人,最多可参与四门课程团队(含作为负责人课程)。

每个课程团队人数3人以上。

各教师根据培养方案的课程安排,将参与建设的课程平衡在每学年的两个学期,不宜过于集中在某个学期。

  1. 课程团队职责:

1.制定课程标准,包括教学目标、内容体系、考核方式等。组织教材编写、教学资源开发(如在线课程、案例库等)。推动教学改革,创新教学方法(如混合式教学、项目式学习)。参与本课程实验设备申报、验收。

2.开展教学改革研究,申报思政课程,思政案例,教学创新大赛,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

3.课程团队定期(每周一次)开展集体备课、教学研讨(过程材料存档),促进经验共享。协助青年教师成长,提升团队整体水平。

4.课程团队实施课程评估,收集学生反馈、督导评价。持续改进课程内容与教学方法,建立动态优化机制。

(三)课程负责人职责

1.课程设计、教学团队工作协调、组织与开展、资源建设、质量监控等全流程管理。

2.课程负责人做好本门课程开课安排,包括授课教师、课堂教学、实验(实践)等环节。

3.负责实验课、课内含实验的课程团队负责人,要熟悉本门课的实验设备、器材、场所、授课安排等,并长期规划好实验教学改革及任务,组织本课程团队研讨实验设备的申报、购置和更新、验收等工作。

四、其他:

1.课程团队成员如果发生严重教学事故(2级以上)、出现师德及意识形态问题、学校督导评价不合格等,应建议退出课程团队工作(课程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2.奖惩条例按海南师范大学规定执行。

3.本办法自发文起实施,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课程建设情况一览表(2025-6-30).xls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5410




发布时间:2025-09-29 12:11:25    浏览次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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