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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设备处置公示

根据《海南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拟对达到相关规定使用年限且无法正常使用的资产进行报废处理。拟处置的固定资产共计5件,资产原值3240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

附件2:海南师范大学申请报废资产卡片明细 (2).xlsx

发布时间:2026-10-19 14:50:43    浏览次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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