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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

各团支部:

为引导和激励我院学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的热情,培养当代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科研能力,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同时发现和培养一批有潜力、有作为的学术科技人才,迎接2019年举办的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团委、教务处决定于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联合举办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

 

二、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三、竞赛活动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活动的顺利进行,特成立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如下:

组委会主任:刁晓平副书记

组委会成员由校团委书记、教务处处长以及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和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组成。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书记兼任;专家评审委员会由在学术上有较深造诣的专家、学者组成。

四、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

(一)参赛资格

在籍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1.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 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 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 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 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 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5)荣获校二等奖以上的2017年、2018年暑期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可以参赛。

(6)2017年6月1日后完成的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成果、我校开放实验室项目成果和学校创新项目成果可参赛。

(6)参赛的作品,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鉴定材料等。

(7)参赛作品必须聘请指导教师。有兴趣、有专长的但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我校教职工可担任指导教师;鼓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非本校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经所在学院允许,亦可担任指导教师,

(8)参赛作品必须由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推荐者所在单位确认。

2.作品申报

各学院申报参加学校比赛的作者要认真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附件1),作品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的还要求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论文、报告类登记表》(附件2);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制作类登记表》(附件3)。每件参赛作品要附上参赛选手登记表和作品登记表(论文、报告类登记表或制作类登记表)等纸质资料一式三份和电子版,并于2019318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物理楼304,电子版请发到1550833954@qq.com,参赛作品撰写格式参考《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基本要求》(附件4)。

五、竞赛步骤与进程

(一)各学院组织作品及预审阶段(201936日320日)

1. 2019年3月,下发竞赛通知。

2.各学院在教师和学生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3.各学院对学院参赛作品进行酝酿、选拔和预审。

4.学校成立组委会和专家评审委员会。

(二)作品申报阶段(2019321日—324日)

2019年3月24日前,各学院向组委会报送已选定的参赛作品、作品登记表等资料。

(三)作品复审阶段(2019325日—331日)

校团委依实际情况对不同专业的参评作品进行分组,评审委员会的专家按相应的评分标准对作品进行复评,确定入围决赛答辩作品名单。作品的形式审查由第一作者所在的学院完成,校团委进行复查,一旦发现不合格者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四)终审答辩阶段(201941日—49日)

举办作品答辩会,聘请专家对复评分数较高的作品作者进行问辩,确定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五)表彰展示阶段(2019410日—510日

公布获奖名单,开展竞赛获奖作品展示活动。

六、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共设一、二、三等奖、鼓励奖若干名。团体成绩以学院为单位,按文、理学科分类,分设“挑战杯”理科杯和“挑战杯”文科杯。团体总分成绩以各学院学生参赛作品获奖情况来确定,计算方法如下:一等奖作品每篇(件)计100分,二等奖作品每篇(件)计70分,三等奖作品每篇(件)计40分,鼓励奖作品每篇(件)计20分。各学院获奖作品按以上分值累计,即为本单位团体总分成绩。如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获一等奖的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法类推至三等奖;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此外,根据学院组织竞赛工作情况,将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根据指导教师参与指导情况,将评出“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

七、竞赛活动的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要求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业是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院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这项活动,要按照竞赛规则、实施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把竞赛当作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各院要坚持服务育人的宗旨,突出创新理念,发挥服务功能,精心组织安排好“挑战杯”竞赛,动员优秀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提高竞赛的质量与水平。各院应向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辅导和物质技术支持,动员有经验的专家、教授对学生科研活动进行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

(三)建章立制,宣传品牌。各院要积极制定配套政策,积极促成“挑战杯”竞赛成果的转化和对学生激励的制度化;可以制定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激励更多的专业教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附件1 《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选手登记表》

附件2 《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论文、报告类登记表》

附件3 《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制作类登记表》

附件4 《海南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基本要求》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海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9年3月5日

发布时间:2019-03-28 16:02:5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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